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评价体系

发布时间:2011-03-18

         一、     课程评价

 

学习效果考核方式:学生期末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、期中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三部分构成。其中平时成绩占10%,期中成绩占20%,期末卷面考试成绩占70%。

教学效果的评价方式:学生课后评价;教师期末考试成绩分析;领导听课评价;督导老师随机听课评价;教研室教师听课评价。

二、改进考试方法。一种是允许学生提交电子版课件作为期末考试卷,根据课件的创新性、生动性、哲理性评定成绩,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。二是引入论文答辩制。“答辩”原是我国硕士、博士通过毕业论文的程序,可以检验学生毕业论文的理论性、知识性和真伪性。我们有些课程结束后,也要求学生写一篇23千字的论文,作为期末考的开卷部分,计入总分,要求高分优秀论文的学生上台简介论文内容和主要观点,并对同学、老师的质询进行答辩。这种方法既能检验论文的真伪以及质量,又能锻炼学生思维反应和口头表达能力。

三、改革学习成绩统计方法,实行教学参与奖励制。我们用占总分10%的分数激励课堂上踊跃发言、积极参与教学活动的学生。我们有意识地在讲课前或讲课中提出一些问题让学生思考、答辩,既能温故知新,又能活跃课堂气氛。这种机制激励学生争先恐后发言答辩。有的学生抱怨给自己发言的机会太少了,有的学生建议上课时多些这种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