思政部进行思政课兼职教师考核试讲

发布时间:2012-12-08

         为了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宣传部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》(教社科[2004]13号)的文件精神,按照《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监测体系(试行)的通知》(闽委教宣〔201261号)中“兼职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(专科院校兼职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)和相关专业背景,按学校有关规定考核合格”的要求,思政部于2012127下午对学校符合该条件的辅导员进行考核试讲,共有12位辅导员参加了本次考核。